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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三中学、南京市后标营小学、南京市慧园街小学三校联合体食堂劳务派遣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3 浏览次数:3

南京市第三中学、南京市后标营小学、南京市慧园街小学三校联合体食堂劳务派遣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NJZZ-W-2026F0724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一、采购条件

本南京市第三中学、南京市后标营小学、南京市慧园街小学三校联合体食堂劳务派遣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60.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市第三中学,南京市后标营小学,南京市慧园街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第三中学、南京市后标营小学、南京市慧园街小学三校联合体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第三中学、南京市后标营小学、南京市慧园街小学三校联合体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注: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 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经营型企业的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2)近3年经营期内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群体性罢餐、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为经营型企业的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30分到2026年08月1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请携带a.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3份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回执单》现场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仅作为报名登记); (2)请将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d.标书工本费汇款凭证。汇款时备注项目编号及简称)e.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回执单》原件扫描件,以上5份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并核实后将纸质版招标文件快递至投标单位(仅作为报名登记)。(3)标书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版递交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14日14时0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