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迎宾馆接待标识用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BTZB-2026-04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迎宾馆接待标识用品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迎宾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围绕迎宾馆宾馆政务接待、外事会晤、重大会务、贵宾入住、宾馆规范管 理等核心工作开展,聚焦宾馆全域接待标识用品的定制、采购、仓储、配送、更换、维保全 流程一体化服务,旨在通过标准化、精细化、高品质的物资保障,全面适配国宾馆庄重典雅、 规范严谨、专属的接待服务标准,保障各类重大接待活动、日常运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迎宾馆接待标识用品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迎宾馆接待标识用品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 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3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 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月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e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 当供应商响应报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①响 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 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③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磋商小组基于 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