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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公告%长春市朝阳实验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26-08-28 浏览次数:3

发布时间:2026年8月24日
一、采购条件公开招标。
本项目长春市朝阳实验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人为长春市朝阳实验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实验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2.2项目编号:ZRGT-JL-20260802
2.3采购范围:包括食材采购与保管、劳务服务和用工保险、用餐加工与制作、日常用品采购与保管、燃气费、水费、电费、餐饮经营许可
证的更名与对外协备查工作、食品安全与管理、卫生保洁与监督、垃圾和餐食清运与处理、食堂定期清油等提升食堂优质服务的相关工作;
用餐时出现异物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组织重新招标;
2.5服务地点:长春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4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每学期满意度测查两次,师生满意率达到80%以上,两次达不到80%或接到投诉两次以上及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应达到A级,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高级厨师2名,食品安全总监一名,食品安全员一名和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人员(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相关专业)。
3.3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
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 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或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
4.2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邮箱: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所有响应文件应当于2026年9月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9月9日9时3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xuzhaobiao2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