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阳平镇第一初级中学、灵宝市阳平镇九营中心小学、灵宝市阳平镇程村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HA-2026-00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宝市阳平镇第一初级中学、灵宝市阳平镇九营中心小学、灵宝市阳平镇程村小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5.3万元,招标人为灵宝市阳平镇第一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内容:为进一步提高灵宝市阳平镇第一初级中学、灵宝市阳平镇九营中心小学、灵宝市阳平镇程村小学餐饮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经研究决定,择优选取3家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食堂劳务服务。该项目由学校直接管理经营,采购人负责食堂食材采购、提供经营场所和所有炊事用具,供应商负责食材的清洗、加工、制作与销售,保证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保洁,厨具设备的保养维护、餐具厨具等清洁消毒等有关用工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灵宝市阳平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002)二标段:灵宝市阳平镇九营中心小学食堂劳务;(003)三标段:灵宝市阳平镇程村小学食堂劳务;
一标段:灵宝市阳平镇第一初级中学,约38.4万元二标段:灵宝市阳平镇九营中心小学,约24万元三标段:灵宝市阳平镇程村小学,约12.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灵宝市阳平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或食堂承包或餐饮服务等相关经营类目:3.2、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计划投入项目的人员须具有餐饮行业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未在类似项日服务过程中提供过虚假材料有其他违反商业信誉的不诚信行为记录等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002二标段:灵宝市阳平镇九营中心小学食堂劳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或食堂承包或餐饮服务等相关经营类目;
3.2、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讨划投入项目的人员须具有餐饮行业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未在类似项目服务过程中提供过虚假材料有其他违反商业信誉的不诚信行为记录等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003三标段:灵宝市阳平镇程村小学食堂劳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或食堂承包或餐饮服务等相关经营类目;3.2、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可证》:
3.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计划投入项目的人员须具有餐饮行业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4、供应商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未在类似项目服务过程中提供过虚假材料有其他违反商业信誉的不诚信行为记录等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2026年8月09日至2026年8月1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食品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四份
4、售价: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及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09点00分
2、磋商地点:河南省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