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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市区及涉农街道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5 浏览次数:1

公主岭市市区及涉农街道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JLSX-202600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公主岭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公主岭市市区及涉农街道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900-1000万元,招标人为公主岭市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项目编号:JLSX-2026007;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市区及涉农街道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征集内容:为市区及涉农街道部分原供应合同到期的中小学校食堂进行大宗食材供应,提供蔬菜水果类、肉类、水产蛋禽类、干调副食类、乳制品、粮油类、冷藏冷冻类等产品,详见征集文件服务需求;

最高限价:同品质食品原料供货价格应不高于当天公主岭市家得乐超市、大盛和超市、比优特超市、德岭阳光超市、四季生鲜超市等大型超市及粮油调料店最高价格(每次询价至少去其中两家);

服务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公主岭市市区及涉农街道;

服务标准:响应征集文件质量要求的优质服务;

征集数量:本次征集入围数量最多为15个。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公主岭市市区及涉农街道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应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响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见征集文件。

3.拒绝“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5.拒绝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内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

6.拒绝近三年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违法违规处罚记录、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的供应商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若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征集文件相关附件。

①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 (1) 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上述 (1) 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

本项目所属中小企业行业划分为批发业。

(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特殊资质:供货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需包含“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及“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两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6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邮箱报名领取,过期不可再领取;

售价:500元/份;

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将清晰可辨的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投标报名电子邮箱,同时拨打电话联系进行确认,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招标代理机构对审核通过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费收款码,确认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填写完成后的有效报名登记表原件扫描件回传至投标报名指定邮箱,未按要求填写及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名登记表均按报名无效处理,请供应商注意相关风险。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8月2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征集人另行组织招标。

项目结算方式、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原则详见征集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