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三中学、南京市后标营小学、南京市慧园街小学三校联合体食堂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ZZ-W-2026F0829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市第三中学、南京市后标营小学、南京市慧园街小学三校联合体食堂劳 务派遣服务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6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第三中学 南京市后标营小学 南京市慧园 街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市第三中学、南京市后标营小学、南京市慧园街小学三校联合体食堂劳务 派遣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市第三中学、南京市后标营小学、南京市慧园街小学三校联合体食堂劳 务派遣服务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 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 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料或承诺书原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 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 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 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 承诺书(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 材料。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 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 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材料须加盖公章提交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 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 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本 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 章评审办法与标准。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行业主管部 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营型企业的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 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近3年经营期内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生产安全 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群体性罢餐、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
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 08月 06 日 09 时 30分到2026年08月12 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请携带a.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 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3份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 回执单》现场获取 (2)请将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原件扫描件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d.标书工本费汇款凭证(公对公 汇款,汇款单位e.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原件扫描件,以上5份材 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并核实后将电子版招 标文件发送至委托代理人邮箱或将纸质版招标文件快递至投标单位。(3)标书工 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6 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6 日 14时 00 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