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风新能源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及配套新建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御风新能源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及配套新建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工程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万元,招标 人为新疆御风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御风新能源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及配套新建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御风新能源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及配套新建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工程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御风新能源哈密市40万千瓦风电建设项目及配套新建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工程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 gov. cn) ”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zxgk.court.gov.cn/ 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相关内 容承诺或者说明等证明材料);
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 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投 标人无以上情况,需提供承诺函。(不限格式);
9.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生态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 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4日 09时30分到2026年08月11日 19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 日 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 17 日 10 时00分
开标地点:哈密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