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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职业技术学院解放南路校区自营食堂餐饮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4 浏览次数:1

喀什职业技术学院解放南路校区自营食堂餐饮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JL(TP)2026-2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职业技术学院解放南路校区自营食堂餐饮制作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喀什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解放南路校区服务楼上下两层食堂,保障2500名左右师生的日常用餐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什职业技术学院解放南路校区自营食堂餐饮制作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喀什职业技术学院解放南路校区自营食堂餐饮制作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③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十二个月的新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④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⑤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现场查询核实)(供应商为自然人直接执 (个体工商户)投标的可不提供)。

⑦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5日10时00分到2026年08月07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售价:0元(人民币)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竞争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8日13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8日13时00分

开标地点:喀什市

七、其他

对喀什职业技术学院解放南路校区自营食堂餐饮制作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服务费用1722000.00元/年。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于此价格,否则为无效报价,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年,自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具体签订合同为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