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实验学校学生食堂经营委托管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WZB20260823-07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双阳区实验学校学生食堂经营委托管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实验学校。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WZB20260823-070;
2.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实验学校学生食堂经营委托管理;
3.预算金额:全校在校学生约为1000人,全年在校上课天数约180天;全校在校教师120 人,全年在校天数约190天,每人每餐(教师及7-9年级学生14.4元、3-6年级14元、1-2 年级13.6元 含时令水果或品牌酸奶)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结算,食堂委托经营使用本校场地 及设备并负责日常的保养与维修,经营单位每学期按时向学校支付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为 准),食堂所需菜品原材料及人员由经营单位提供;
4.采购需求:食堂经营管理(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表)。
5.服务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 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吉林省 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办法》、《长春地区学校集中用餐服务采购指导意见(暂行)》、《关于加 强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吉林省中小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 指南》。
6.服务期:3年(校方与中标餐企委托协议每一年签订一次,因上级政策变故,餐企必须服 从学校规定,自动放弃余年续签协议);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 式,具备承揽本次招标范围相应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经营餐饮许可或餐饮业 管理服务的资格并具有配送餐资质,具备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资格或在 吉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单位名录中:
3.2人员要求:拟投入的餐饮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3.3信誉要求:
(1)不接受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 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打印,并将 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04日至2026年8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下报名,到吉林省长春市现场获取。
如因购买采购文件单位未及时确认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购买采购文件单位自行承 担。
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8月23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