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国信顺诚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广告
栏目导航
热门阅读
热门关键字

正在招标-黄孝河明渠清淤(含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 (2026年)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7 浏览次数:3

(招标编号:HBZT-2026123-G12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黄孝河明渠清淤(含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2026年)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49.814583万元,招标人为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黄机流域运营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孝河明渠清淤(含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2026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黄孝河明渠清淤(含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2026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应承诺在进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相应分包时,应合法合规的进行分包,并应报 业主同意。其中污泥处置应合法合规(蚯蚓养殖处置除外),否则业主可随时解除合同并追 究其相关违约责任。
6.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 投标单位员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提供企业诚信承诺书(承诺 提交的文件材料均是合法、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意授受取消本项目参与资格且 接受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29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不受理电子邮件购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黄孝河明渠清淤(含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 (2026年);
1.2招标人: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黄机流域运营分公司;
1.3 招标编号:HBZT-2026123-G123;
1.4 招标限价:6,498,145.83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含降雨天气、执行调度指令等影响施工的时间);
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 格进行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 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应承诺在进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相应分包时,应合法合规的进行分包,并应报 业主同意。其中污泥处置应合法合规(蚯蚓养殖处置除外),否则业主可随时解除合同并追 究其相关违约责任。
6.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 投标单位员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3)提供企业诚信承诺书(承诺 提交的文件材料均是合法、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愿意授受取消本项目参与资格且 接受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4.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25日 9:00 时—2026年7月29日 16:00 时。
4.2凡符合本公告要求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于公告中“公告发布时间”到湖北武汉市领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800/本,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不受理电子邮件购领。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26年8月18日北京时间9:30时,送达武 汉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 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其他: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 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 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