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NBR-20260714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材料物资和劳保用品定点供应商入围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年度采购金额不大于140 万元,招标人为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LNBR-202607142,采购需求: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从供应商处分批次 采购办公用品、材料物资和劳保用品,采购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品牌等以采购人月(季) 采购计划为准 服务单位包括集团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合同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中标人服务质量良好,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续签一 年)中标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择优确定4家中标定点供应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材料物资和劳保用品定点供应商 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锦辽河智慧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品、材料物资和劳保用品定点供应商 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要将相关网页内容进行 截图以作证据留存,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7月27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7月31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时间为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到辽宁省盘锦市购买采购文件,代理公司发 放电子版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拒绝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盘锦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七、其他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采购需求: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从供应商处分批次采购办公用品、材料物资和劳保用品, 采购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品牌等以采购人月(季)采购计划为准 服务单位包括集团 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3、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