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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招标-新疆天池雪域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出栏10万头商品猪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3 浏览次数: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天池雪域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出栏10万头商品猪场 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天池雪域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履行完毕所有必要的政府/企业投资备案( 或核准)程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天池雪域农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出栏10万头商品猪 场建设项目
2.1.2项目编号:XJZCZB-2026-009
2.1.3建设地点:阜康市
2.1.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2000平方米,建设标准化圈舍20栋,圈舍建筑面积 60000平方米,采用钢结构,宿舍办公室750平方米,地上一层,采用彩钢板房。 无害化病死处理区及饲料、药品,
设备房面积900平方米,购置先进的风机、水帘、环控、水线、料线粪肥处理等 先进的设施 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
2.1.5 总投资额:9800.00万元
2.1.6总承包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1.7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1.8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 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 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 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 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 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中标企业在中标后进行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且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有在建项目。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注册建筑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在本单位注册 并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并 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且无在建项目。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目设计或工程设 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 )或设计合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 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 知书)或施工合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 单位。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施工或施工 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施工或施工业绩 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业绩 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总承包设计或设计业绩 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设计合同且证明 材料须体现设计负责人。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 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 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 一年,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 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 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不得超过3家;由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 项目款支付;4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0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 wenshu.court.gov.cn/) 行贿受 贿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 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3.9、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领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7月8日10时00分至2026年07月12日19时30分 (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5.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5.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 身份证原件。
5.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7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