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6月20日
(招标编号:A22H321M26065001/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
一、招标条件
本乐山夹江支行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价为折扣率100%,本项目预计费用5年含税38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夹江支行食堂食材,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乐山夹江支行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乐山夹江支行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提供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二)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报名首日后“信用中国”官网截图和信用报告,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三)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的投标人除外);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的书面承诺书及招标公告报名首日以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包含报告首页、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
即可)
(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的书面承诺书。
(五)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的书面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的书面承诺书。
(七)项目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材料。
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八)供应商涉嫌向本行有关部门或人员行贿或者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得参与
本项目。
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的书面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6月26日 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0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