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川县城区公交动力电池更换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66.04万元,招标人为伊川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川县城区公交动力电池更换项目
2、项目编号:洛自招(2026)0036号
3、资金来源及最高投标限价:自筹资金,最高投标限价为5660400.00元。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伊川县城区公交动力电池更换项目,本次采购为更换10米珠海广通银隆纯电动公交车GTQ6101BEVBT9(20台)、8米珠海广通银隆纯电动公交车GTQ6858BEVBT11(30台)磷酸铁锂动力电池,要求更换后的电池与原车适配性强、安全性
高、稳定性好,满足公交运营高频次、长时效的使用需求,投标人负责电池的设计、生产、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维护及售后技术支持等全部工作。且投标人须负责旧电池合规回收、运输、处置,全程可追溯。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及招标需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电池生产、运输及现场安装调试。确保车辆正常运营。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商出具的的授权书;投标人为动力电池的生产制造商或客车车辆制造商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5日24: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