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马集团西双版纳普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警察职工食堂粮油、百货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金马集团西双版纳普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警察职工食堂粮油、 百货类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 6万元,招标人为云南金马集团西双版纳普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6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金马集团西双版纳普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警察职工食堂粮油 、百货类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金马集团西双版纳普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警察职工食堂粮油 、百货类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① 需提供近三年(2022至2024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 报告(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投 标人执行的财政部门印发的会计制度或准则有其他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成 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
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人须提供缴 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 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 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 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 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
注:上述材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中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 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9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名称:云南金马集团西双版纳普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警察职工食 堂粮油、百货类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鼎)招文第2026(2025) -300-03号
2.3预算金额(万元):36
2.4招标范围: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1 物资粮油、百货类 1 批
注:具体要求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2.5
供货及服务方式:接招标人通知后,根据招标人制订的品种、数量计划进行供 应,特殊情况按临时调配进行供应。
2.6供货地点:云南金马集团西双版纳普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7
供货及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招标人需求,食品质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金情况: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 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①需提供近三年(2022至2024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 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如投标人执行的财政部门印发的会计制度或准则有其他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②提供自投标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人须提 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 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 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 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 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 诺书)。
注:上述材料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 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
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 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9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方式:投标人可以任意选取以下两种方式中任何一种方式报名;
方式一:现场报名,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报名于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①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介绍人身份证或授 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①项留存原件、②项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邮寄报名单位需增加一份投标人负责人 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内容一并传至邮箱),)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再将报名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依法登记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企业介绍信原件、法定 代表人或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每标段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一:现场报名,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报名于2026年5月22日 至2026年5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①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原件、②被介绍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①项留存原件、 ②项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2日 10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