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学院实验设备购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HY-2026-00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工程学院实验设备购买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性资金38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工程学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包括光伏逆变控制一体机、表面冷却器、空气源热泵、恒温循环水槽、水泵、多路温度测试仪、延伸度测定仪、通风柜、荧光显微镜等实验教学与科研专用设备: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工程学院实验设备购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工程学院实验设备购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新疆工程学院实验设备购买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日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2日10时00分到2026年05月28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获取磋商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纸质文件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供应商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新疆获取磋商文件。(以上证件须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缺一不可,均应在有效期内)。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