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城联置业有限公司东湖新城项目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东湖新城项目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5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城联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东湖新城项目位于洪山区欢乐大道以北、智和横路以南、东湖港以东、信和路以 西。总用地面积约120952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116535平方米,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约4417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湖新城项目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湖新城项目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许 可范围至少包含承装类、承试类)(新证)或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承装类、承试类)(旧证);
(6)投标人近5年(从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相类似的设 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7)投标人拟派的相关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证书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②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
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 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 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专业承 包工程项目经理);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在信 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 次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如同时递交,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顺序较早的优先);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内容应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包)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 他联合体投标的,该成员参与的同一标段(包)中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11)根据鄂建设规(2021)2号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1日 17时00分到2026年05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 月 0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 0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东湖新城项目电力迁改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1.2招标人:武汉城联置业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东湖新城项目位于洪山区欢乐大道以北、智和横路以南、东湖港以东、信和 路以西。总用地面积约120952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116535平方米,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约4417平方米。
1.4本次遴选招标投资额:225万元
1.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7工期:30日历天
1.8遴选招标范围:东湖新城项目范围内电力迁改的报建、方案设计、施工、验收及所有新 装的电力设备的外观符合城市景观要求等。负责对接供电局等与本次迁改内容有关职能部门 并办理所有手续;负责取得经供电公司同意且最为经济、最为优化的迁改方案。
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遴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 资格进行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许 可范围至少包含承装类、承试类)(新证)或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承装类、承试类)(旧证);
(6)投标人近5年(从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相类似的设 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7)投标人拟派的相关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证书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②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 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
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 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工程总承包 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专业承 包工程项目经理);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在信 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 次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如同时递交,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顺序较早的优先);
(10)木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内容应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包)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 他联合体投标的,该成员参与的同一标段(包)中的所有投标均无效;
(11)根据鄂建设规(2021)2号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4.公告发布及遴选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5月21日17:00时—2026年5月26日17:00时。
4.2凡符合本公告要求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格式自拟)、营业执照于公告中“公告发布时间”到武汉市领取遴选招标文件。
4.3遴选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不受理电子邮件领取。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26年6月2日北京时间9:30时,送达湖北 省武汉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遴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恕不接受。
6.其他自领取遴选招标文件之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在投标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 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答疑、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 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