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名特70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万千瓦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保定市阜平县名特700MW 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万千瓦)
招标人:阜平县名辉新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经阜平行政审批备字〔2025〕21号文批准实施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加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保定市
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保定市阜平县名特70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30万千瓦),本项目含300MW光伏部分(直流侧390MWP), 新建1座220kV升压 站,经1回220kV线路接入阜平500kV变电站220kV母线侧备用间隔,外送线 路等。
3)项目工期:2026年9月30日开工建设—2027年9月30日全容量并网 发电。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5)承包方式:EPC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合法合规性项目前期文件、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工程施工、 设备安装及调试、并网、工程试运行、生产准备、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前期立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必要文件和证照原件取得,指 标文件、备案文件、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不占用林地证明、环评、水保、 地灾、压矿、接入系统、文物、军事、社稳、职业病、安评、电价、等前期批 复或审查意见(以上如有);
2)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
3)本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及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 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主变、箱变、高低压开关柜、配电装置、动态无功 补偿、二次安防、远动通信、测控保护、计量、一次调频、电力系统网络安全 监测装置、光功率预测系统、直流不间断电源、视频监控、消防系统、有功、 无功功率自动控制系统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汇线、试验、调 试等内容;另外,办公和生产、生活家具及家电采购、厨房用具、备品备件、
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安全设施配置标准按照清单采购;
4)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包括电缆、导线、接地等相关材料;
5)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进场道路的改造、施工损毁道路的修复、光伏 检修道路、箱变基础、门型构架、杆塔基础、升压站/开关站土建(包括建构筑 物、引接道路、各类设备基础、防洪涝设施、围墙生活用电用水等)、35kV集 电线路、220kV外送线路、接地等相关土建工作;
6)本工程的水环保、安全工作包括: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挡墙、 护坡、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及监理、监测、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 安评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 求,并承担所需发生的费用;
7)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由承包人支付相 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林业用地的勘察及报批(如涉及占用林地)、土地报审、 地方施工备案手续、选址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 规划调整及前期所有专题及需要变更的手续办理等;
8)负责办理本工程并网验收(满足国网电力公司的最新标准要求)、各种 证照手续、调度(包括但不限于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通 讯协议、通信电路开通、防雷检测、质量监督、消防验收、档案验收、水保环 评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竣工验收等并支付相关费用,必须由发包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由发包人签订合同,由承包人支付相关费用,其它相关协调工作及 配合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9)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成功并网,并且光伏发电单元设备带电运行240小时 无异常和故障(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进入质保期;
10)自项目全容量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之日起2年期间的运维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 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投标人2024年01月至今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 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 投标的处罚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
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2024年01月至今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应满足以下条件:
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B证,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或2023——2025年度) 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 情况说明书,若公司成立时间小于3年,则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5月19 日至2026年5月25 日(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山东省菏泽市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获取招标文件。(过 期不予受理)
(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二维码 须清晰可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 二维码须清晰可辨);
(4)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证(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二维码须清晰可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或法人授权委 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
(6) 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或2023——2025年度) 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小于3年,则只需提供成立至今 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 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