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满洲里市分行扎赉诺尔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满洲里市分行扎赉诺尔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本次拟采购扎赉诺尔支行食堂食材。具体包括:蛋类、蔬菜、水果、肉类、烘焙、粮油调料供应及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银行满洲里市分行扎赉诺尔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银行满洲里市分行扎赉诺尔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供应商近3年(2023年5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1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05-13 09:00:00到2026-05-19 17:00:00。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请将相关资料扫描压缩后发送至我行指定邮箱。邮箱地址: ,(请务必在报名邮件标题处注明报名公司全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报名成功以我行回复邮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5-22 09:30: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5-22 09:30:00。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