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东校区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土建大清包工程
(招标编号:JLHQ-2026ZB-00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大学东校区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土建大清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79.5619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松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大学东校区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士建大清包工程,招标人为吉林省松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招标,本次招标仅面向已入围《吉勤工程建设维修有限公司施工劳务(专业)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一包七标段清包劳务的供应商,外部单位及个人不得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大学东校区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土建大清包工程;
2.2项日编号:JLHQ-2026ZB-009
2.3招标范围:长春大学东校区13#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土建大清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2.5最高限价:14795619.00元(含税3%)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十个月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中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上一年度(2025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申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吉林省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下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鲜章)1份:(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入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