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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热点四川省成都东部新区灵仙卫生院中西药品配送及耗材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1 浏览次数:5

四川省成都东部新区灵仙卫生院中西药品配送及耗材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成都东部新区灵仙卫生院中西药品配送及耗材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结算金额以实际产生为准,招标人为成都东部 新区灵仙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成都东部新区灵仙卫生院,通过遴选的方式对“成都东部新区灵仙卫生院中西 药品配送及耗材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采购,包1(中药)确定2家入围供应商,包2(西 药)确定4家入围供应商,包3(医用耗材)确定2家入围供应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成都东部新区灵仙卫生院中西药品配送及耗材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成都东部新区灵仙卫生院中西药品配送及耗材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8.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 遇):

8.1.特殊条件

8.1.1.包1(中药)、包2(西药)适用: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备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

台药品配送资格(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鲜章):

8.1.2.包3(医用耗材)适用:

8.1.2.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 应商经营该产品的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

8.2.2.2.若投标产品若为国家有相关强制要求的消毒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具备消毒产品生 产企业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承诺函。

8.3.2.3.若配送产品属于挂网产品的,投标人需在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 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注册备案,获取配送资格。

8.2.供应商不得是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

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8.4.供应商须取得配送品种在采购人所在区域配送权。

8.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遴选文件自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5日9:00-11:00,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遴选文件售价:300元/包(遴选文件售后不退,投 标资格不能转让)。1、供应商网上办理购买遴选文件时,请自行拟定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盖章扫描PDF发送至邮箱审核,通过邮箱发送报名信息 登记表及付款码,投标单位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将已填写好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付款截 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邮箱审核。2、供应商应该如实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 要变更报名信息的,于报名截止日前重新登记)。3、《报名信息登记表》、《介 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招标单位。4、 现场报名:供应商在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查验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1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