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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招标=广东省阳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24 浏览次数:2

(招标编号:QYGD2026-01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阳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5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阳山县教育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阳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阳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如为联 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如为联 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承诺 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
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 体各方均须提供)
(6)“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 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 中国”网站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 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 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 体各方均须提供)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 各方均须提供)
2、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 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如已归入 “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 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方),投标时提 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响应或加入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2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清远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采 购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清远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清远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QYGD2026-013
项目名称:阳山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5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采购包预算金额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 许进口产品
包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县城片区(9所学校)10,000,000.00元 1(年)详见第二章 否 包2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东南片区(19所学校)11,000,000.00元1(年)详见第二章否 包3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西北片区(16所学校)8,500,000.00元1(年)详见第二章 否 所有采购包均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起始时间以实际签订日期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包1、包2、包3)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如为联 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承诺函》。(如为联 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提供《资格承诺 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 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 体各方均须提供)
(6)“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 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 中国”网站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以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 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 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 体各方均须提供)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 各方均须提供)
2、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 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如已归入 “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
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方),投标时提 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响应或加入其他联合 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8月22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
方式:投标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清远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0元/采购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9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
(1)投标单位信息登记表(现场提供);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副本复 印件;
(3)若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附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则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原件及附其相关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自拟)。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t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