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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推荐@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园综合服务楼A栋暖廊配套换热站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18 浏览次数:22

发布时间:2026年8月1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ITCS-2026000024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园综合服务楼A栋暖廊配套换热站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980747.59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980747.59元;
采购需求:拟对科学园综合服务楼A栋换热站拆除后进行恢复,包含设备安装、电气、水暖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改造范围内报废的给排水及各类管道(不含金属管道)、设备、家具及其建筑结构拆改(包含隐蔽部分)由供应商负责拆除、垃圾清理并外运,涉及学校固定资产物资、残值物品,拆除并运输、摆放到采购人指定位置(运输距离15公里以内),因此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供货商已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供应商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
供应商需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影响区域家具、设备设施、管道线路进行妥善保护,因施工需要确需拆除或局部搬移的,由供应商负责拆除或搬移,施工完毕后供应商需原样恢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室内墙体、天花、地面、室外道路、绿化等环境污染或破坏的,供应商负责无偿清理及恢复;因施工需要需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进行拆除或造成破坏的,供应商需自行完成并负责无偿原样恢复。施工期间,供应商须对施工区域内原有设施、已改造完成设施进行保管看护,发生跑冒滴漏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对已产生的损失进行补救恢复。上述内容除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的内容外,其余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建设规模:科学园综合服务楼A栋换热站配套工程。
项目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20日竣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拟参加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安类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
(4)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需要配备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专业分包工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承包人需增派本单位驻场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在职人员(非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2026年2月至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成功验证方式。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承诺“如若成交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6)供应商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企业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须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审计报告需有注册会计师签字和盖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 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5.1时间:2026年8月 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启地点及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zgzc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