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中心小学2026年-2027学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中心小学2026年-2027学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6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郾城区龙 城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中心小学2026年-2027学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中心小学2026年-2027学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如果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 应商如不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则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派项目人员均需具备健康 证。
2、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经营经验,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无查实的重大食品 安全舆情提供承诺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 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近一个月
内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投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 障金缴纳记录及企业完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 zxgk.court.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 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本项目实行食堂劳务派遣公司与食材供应商分离原则,食堂劳务派遣公司与食材供应商 不得为同一主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内容: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配送;
1.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大写:市场上相应食品原材料批发价的百分之壹佰
小写:市场上相应食品原材料批发价的100%
注:按月实际验收数量结算,食材价格不得高于学校所在地同期市场公允价格。
1.6供货地点:漯河市郾城区龙城镇中心小学校内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等,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和卫生要求
1.8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一学期一签)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 应商如果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不是食品生产 企业的,则必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派项目人员均需具备健康证。
2.2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经营经验,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无查实的重大食品 安全舆情提供承诺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 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近一个月 内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投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
障金缴纳记录及企业完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 zxgk.court.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 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6本项目实行食堂劳务派遣公司与食材供应商分离原则,食堂劳务派遣公司与食材供应商 不得为同一主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
3.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套。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通过报名不视为通过资格 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现场审查。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 性、招标过程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4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0日09 时00分前(北京时间)
5.2地点:漯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