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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招标遴选泰和县灌溪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6-08-08 浏览次数:16

泰和县灌溪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XZC-ZFCG-[2026]第 17 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泰和县灌溪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泰和县灌溪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和县灌溪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和县灌溪初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属于服务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承接 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 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0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14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 邮箱报名(须在邮件中提供报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及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书需注明联系人、电话、项目编号及名称发送到代理 机构项目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9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