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速览+平顶山市西苑幼儿园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8月7日
(招标编号:HNYC-2026-6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平顶山市西苑幼儿园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日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平顶山市西苑幼儿园。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两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顶山市西苑幼儿园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平顶山市西苑幼儿园2026-2027学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日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查询贝面)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
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0日08时30分到2026年08月14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的复印件1套(A4纸打印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现场领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