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雁湖校区食堂改造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XSTZC-2604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2026年度雁湖校区食堂改造项目(一标段)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14579.77元,招标人为 宁夏医科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夏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2026年度雁湖校区食堂改造项目(一标段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2026年度雁湖校区食堂改造项目(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2026年度雁湖校区食堂改造项目(一标段))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 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 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 材料;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由代 理公司按磋商文件规定时间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加,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 料;
4.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 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
4.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 理(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7日 18时00分到2026年08月14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登记表》到银川市现场领取一套磋商文件,或者将《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加盖公 章扫描提交至邮箱进行登记,同时上传一份WORD版登记表,邮箱主题必须填写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登记成功后获取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银川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
七、其他
1.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2026年度雁湖校区食堂改造项目(一标 段)
2.项目编号:NXSTZC-2604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714579.77元
5.最高限价(如有):714579.77元
6.采购需求:宁夏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2026年度雁湖校区食堂改造项目(一标 段),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