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供应商库入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供应商库入围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供应商库入围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 .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招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 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招投标违法违规记录, 无恶意投诉、合同违约、履约差评等不良记录;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 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且为本单 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
3.8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2.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泰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机械设备供应商库入围项目(二次);
2.3.招标范围:包含塔吊、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泵车、运输车、脚手架、施工机具、 检测设备等租赁/采购服务,配套设备进场安装、调试、操作辅助、日常维保、退场等服务,
保障项目正常开展(具体工作内容按招标人要求及实际项目情况执行);
2.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入围服务年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相关标准并符合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 机械设备销售或机械设备租赁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 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2023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协议书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及参加入库前一 年 (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 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 court. gov .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招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 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招投标违法违规记录, 无恶意投诉、合同违约、履约差评等不良记录;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 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且为本单 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
3.8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每日8时3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参与项目登记,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
(1)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