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空调维保(节能)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采购条件
本空调维保(节能)服务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00000000 万元,采购人为张家港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空调维保(节能)服务项目。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空调维保(节能)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空调维保(节能)服务项目:
1.供应商须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原件;(7)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承诺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采购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无(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下列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原件;(7)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采购人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性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无(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4日(节假日除外)。
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截止前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材料领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本次磋商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4.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各供应商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参与或投标资格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8月19日14:00时(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