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东昌区全域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EPCO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
一、招标条件
本通化市东昌区全域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EPCO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481.68万元,招标人为通化昌龙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计划在全区建设209处智慧停车场,约27000个停车位,并配套智能充电 等相关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化市东昌区全域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EPC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通化市东昌区全域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EPC0)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 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含但不限于在运营期内负责经营性项目日常运营、维修、管理等工作; 其它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
2.5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标准。
2.8工程计划投资:10481.68万元,其中设计费156.88万元,工程费10324.80万元。
2.9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扩大“双盲”评审适用范围的通知》吉政数联[2025]16号文件规定, 本项目为双盲评审项目,使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 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和风险 承担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同时具备以下(1)(2)(3)项资质:
(1)设计部分: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
(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部分: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施 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 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 〔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 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 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 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运营部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机动车停放服务 或停车场管理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3.3投标人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 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类似项目负责 人业绩;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 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
本项目对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3.4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电气类专业高级技术职 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3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 绩。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办理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7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3年、 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 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6年以后成立的公司, 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 供。
3.8信誉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之一: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投标。
(4)在近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起至发布招标公告后任一个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 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 .cn)上有行 贿犯罪行为。
3.9外省建筑业企业应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在“吉林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并且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企业资 质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不包括公示期);未按要求登 记或企业信息未公布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应在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日内按 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并且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企业资质信息、项目管理机构 全部人员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不包括公示期)。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8日09时00分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