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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精选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学校餐厅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6-08-07 浏览次数:17

标讯速览+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学校餐厅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8月6日

(招标编号:ZCZB-H-2026-02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学校餐厅食材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招标人为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包括除米、面、油、肉、蛋、调料等大宗食材之外的食材采购。就餐人数:约为500人(含学生及教师)。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学校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第九高级中学学校餐厅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3供应商须提供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的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生产事

故、安全事故、重大投诉、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以及重大违法情况等恶性事件发生的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供应商应就该项目所投标段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07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将(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经审核无异议后发送采购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辩,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