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区中学学生食堂供暖设施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
一、招标条件
本达孜区中学学生食堂供暖设施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77.305万元,招标人为拉萨市达孜区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达孜区中学学生食堂供暖设施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 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达孜区中学学生食堂供暖设施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达孜区中学学生食堂供暖设施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 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等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包含 承装、承修、承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0号《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分级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达孜区中学学生食堂供暖设施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7.305万元(大写:柒拾柒万叁仟零伍拾元整)
5、最高限价:77.305万元(大写:柒拾柒万叁仟零伍拾元整)
6、采购内容:达孜区中学学生食堂供暖设施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工程 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 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等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包含 承装、承修、承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0号《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分级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6日至2026年08月12日,上午0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售价:85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还须出示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对于材料不全或无效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 间:2026年08月1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交下列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 报名期限内
(5)以及第二款第1项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
注 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须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由代理机构留存。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

